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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穌多說”理”? 還是有”情”人? (4)

· 耶穌多說理 還是有情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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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教信仰經常強調“愛神”及“愛人”,可見“愛”實在是我們信仰的核心。然而,如何去“愛”,卻又很多時候,說不出所以然。的確,其實“愛”真的是“應該”講唔清楚的。正如人生中,若我們仔細察驗,原來大部份事情也是不能“言說”的,簡單如剛才吃過的「 一粒糖有幾好食」,其實已經無法用言語去完全說明,在此可以看到言語、理性,其實有極大的限制。

然而一個人若要展現愛心,個人認為「同理心」就好像是“溫度計”的作用一樣。我們對人若沒有同理心,不能切身處地代入別人的位置與感受,口頭說愛,也是空口白話而已。缺乏“情感”的行動,就是鳴的鑼、響的鈸,那怕是如何偉大的事工,也會變成沒有“靈魂”的“事情”而已。

耶穌挑戰那位自小遵守律法而又關心“自己”永生的少年人,去變賣所有的,跟隨耶穌。我們當然可以理解為耶穌提出天國更嚴謹的標準,或是耶穌想指出財主難於捨棄財富的問題。但另一方面,耶穌不也是希望將他指向“非律法性地守規”,甚或耶穌也不希望他只機械性/行為性地變賣所有,祂渴望這個少青人,能夠整個人以“情”投入委身基督的關係之中。祂渴望這個少年的官,在“人不能”之下,被“愛(=神)”指引,“能”自然放下一切,跟隨基督,經驗上帝的大“能”。

耶穌用“情”生活,甚至關心人的“情緒、內心”狀況,比行為、守規更為重要。而當我們去回應世情時,關心的又是甚麼呢?

小弟在修讀神學的期間,曾讀過前中神院長余達心博士的一本著作,名為「聆聽:神學言說的開端」。十分慚愧,其實書中內容的細節已忘記得七七八八,但書名著實令我印象深刻。聆聽,確是進入別人世界的鑰匙,正如余院長在一篇訪問中提及:「該書以聆聽作主題就是要讀者先學習聆聽,放低自我,進入世界聆聽,然後返回聽神的聲音,再回應人的需要 …」。

或許,我們應回歸基本,不以為自己就是知道所有真理、懂得正確去愛的人。讓我們先由聆聽開始,學習聆聽世界、了解別人,藉此我們可能發現,耶穌的教導,也許有時候與我們自以為認知的,並不一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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